索引號 | M014/2022-118789 | 發布機構 | 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發布日期 | 2022-08-04 15:29:23 |
統一編號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件效力 | ||
文件編號 | 桐規劃資源〔2022〕70號 | 關聯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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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我局于2019年對行政規范性文件開展了一次全面清理,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制定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本機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組織全面清理”的規定和縣《關于開展全縣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對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有效的共25件行政規范性文件開展了清理。
二、清理依據
1. 《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
2. 桐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全縣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三、清理原則
1. “廢止”的標準:行政規范性文件的主要內容與上位法或者改革措施相抵觸,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所替代,或者已經明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
2. “宣布失效”的標準:行政規范性文件適用期已過,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不再實施的。
3. “修改”的標準: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部分內容與上位法或者改革措施不一致的。
4. “繼續有效”的標準: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存在以上三類情形,且需要繼續執行的。
四、清理結果解讀
桐廬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相關單位(科室)進行研究討論,并充分征求有關部門和公眾意見,經局班子集體決策決定清理結果為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6件,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6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3件。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理由如下:
序號 | 文號 | 文件名稱 | 清理意見 | 清理理由 |
1 | 桐土〔2004〕79號 | 關于印發《桐廬縣國土資源局實施行政許可工作制度》的通知 | 廢止 | 各線已出臺新政策 |
2 | 桐土資〔2017〕4號 | 關于印發《桐廬縣國土資源局信用紅黑名單發布制度》的通知 | 廢止 | 違反公平競爭 |
3 | 桐土資〔2017〕 14號 | 關于印發《桐廬縣國土資源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實施細則》的通知 | 廢止 | 每年有出臺新計劃 |
4 | 桐建設通〔2011〕44號 | 關于加強桐廬縣測繪項目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 廢止 | 依據的《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已廢止 |
5 | 桐建設通〔2011〕 83號 | 關于進一步加強桐廬縣測繪成果使用管理的通知 | 廢止 | 無上位法依據支撐 |
6 | 桐住建通〔2016〕64號 | 關于印發《桐廬縣建筑工程容積率計算規則》的通知 | 廢止 | 與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和竣工綜合測量技術規程》(DB33/T1152-2018)相沖突 |
7 | 桐土資〔2018〕 114號 | 關于推進桐廬縣“大棚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已到期 |
8 | 桐土資〔2018〕 133號 | 關于印發《用地復核驗收與不動產統一登記若干遺留問題的處置辦法》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已到期 |
9 | 桐土資〔2018〕 153號 | 關于印發《桐廬縣耕地占補平衡指標調劑使用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已到期 |
五、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說明
《桐廬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不設有效期。
六、解讀機關及解讀人
解讀機關:桐廬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解讀人:局長顧時新
聯系電話:0571-6421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