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常態化核酸檢測頻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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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街道)、各單位: 根據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共贏要求,參照市防控辦《關于調整常態化核酸檢測頻次的通知》(杭防組辦〔2022〕229號)精神,自6月25日零時起,將常態化核酸檢測頻次從72小時延長至7天?,F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確核酸檢測要求。全縣范圍內居民及其他在桐人員每7天應自覺完成一次核酸采樣。規定時間內未取得核酸采樣或檢測證明的人員不得進入公共場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重點監測人群核酸檢測頻次按照相關規定執行,確保頻次不減,人員全覆蓋。非疫情重點地區來桐返桐人員應按照常態化檢測要求予以落實。 二、優化核酸采樣服務。堅持條塊聯動,統籌協調,持續優化主城區“1520核酸采樣服務圈”設置,及時更新公布采樣點位信息,繼續保留各企事業單位內部檢測點位和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對外服務點位,延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時間至晚23點。持續做好樣本收集、轉運檢測、醫廢處置、物資保障等工作,進一步健全常態化核酸檢測工作機制。 三、科學安排核酸檢測。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統籌安排區域內檢測點開放數量和時間,既確保采樣檢測便捷,同時兼顧檢測資源集約使用。各村(社區)錯時合理安排檢測時間,保持每日參檢人數均衡。提倡共同居住、學習或工作的人員之間適當錯時參加采樣檢測。 四、堅持外防輸入和內防反彈。對照每日省防控辦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劃分情況,對來桐返桐人員實施分類分級精準管理。鐵路、公路以及村(社區)、學校等關鍵場所嚴格落實常態化防控要求。 五、加強掃碼核驗和技術保障。進一步壓實四方責任,提倡經營性場所掃碼,提升全縣場所碼賦碼率、應用率、掃碼率和核驗率,加強對不按規定執行掃碼核驗主體的監督檢查和提醒警示,確保全縣“場所碼”應賦盡賦、應掃盡掃、應驗盡驗。技術保障部門要及時做好掃碼核驗規則調整后的技術銜接工作。 六、做好宣傳引導和輿情管控。第一時間推送調整常態化核酸檢測頻次信息,密切關注網絡輿情,及時準確澄清不實傳言,加大正面引導力度。有效回應群眾訴求、問題線索和工作建議等,切實做到平穩過渡,有效銜接。 桐廬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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