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不戴口罩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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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 而防控新冠病毒的 最有效手段之一就是戴口罩 口罩戴和不戴還真是不一樣 ↓↓↓ 即便如此,也會有 部分市民不配合的情況出現 那么,疫情防控期間 出門不戴口罩 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答案是:需要 ▲ 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區大門等公共場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員的勸導佩戴口罩;或者,中高風險地區的居民外出拒不配合管理人員的勸導不戴口罩,要承擔民事責任。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請一定不要心存僥幸 聽專家的話,遵守防疫規定 疫情期間一定 少出門、不串門、不集聚! 出入公共場所必須 正確佩戴口罩! 正確佩戴口罩! 正確佩戴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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